你根据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要是有人动手去打别人,或者是故意弄伤别人的身体,那他就要承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具体怎么罚?这要看情况到底有多严重,比如说看他是不是跟别人一起干的坏事,还有就是看看被害者的状况怎么样,还有就是他做这种事情的频率等等。说到民事诉讼嘛,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就说了,证据可以分为很多种,比如当事人的话、书面材料、实物、视频音频、电子文件、证人的证词,还有就是专业鉴定人员的意见和现场勘查记录等等。如果是那种小打小闹的伤害事件,只要有证据能证明一方真的把另一方给打伤了,那法院就会根据这些证据来判断这个案子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比如说,如果有一方拿出了医生开的病历、证人的证词或者其他形式的证据来说明自己受伤了,那另一方就得想办法反驳这些证据,或者是证明自己并没有做出这样的事情。如果证据确凿,而且能证明一方确实对另一方造成了伤害,那法院可能就会判那个做错事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赔钱、道歉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