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建议您与相关部门咨询,以明确鉴定未得出结论之具体原因。
如若所涉为刑事案件,依据法律法规,鉴定结果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适用民事领域,则需在百六十日内获得最终结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之详细规定,轻伤类别的鉴定流程规定如下:公安机关对此类伤害案件予以受理之后,须于二十四小时之内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同时向受害方告知其前往指定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之必要事项。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受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