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对于非法经营罪的确立及其相应惩罚的量刑标准,应视乎非法经营行为所造成的市场秩序混乱程度及情节恶劣程度而定。若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了六万元人民币,则有可能被视为“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然而,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仍需结合个案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若经判定属于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同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