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股东大会决定借钱不还的话,首先得看看这个决定是不是合法合规有没有违反啥法律法规或者公司规章制度?这样咱们才能知道股东大会的决定到底有没有效。如果说这个决定真的是合法合规的,并且它的召集程序和投票方式也是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来操作的,那这就是个有效的股东大会决定无疑。但是,假如这个决定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规章的,或者又是召集程序和投票方式出了问题,那股东们就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决定做出之后的60天内去法院告状,请求宣布那个决定无效或者让他们撤销这个决定。当然,要是这个决定既合法又合规,可是股东觉得这个决定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了损失,那股东们就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要求那些滥用权力的股东赔偿损失。
最后,如果公司已经按照股东大会的决定做了变更登记,那在法院宣布决定无效或者撤销决定之后,公司可得赶紧去公司登记机关把变更登记给撤回来。所以说股东大会决定借钱不还的事儿,还是得看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决定本身没毛病,程序也合法,那股东们可能就不能直接要求撤销决定了;可要是决定有问题,程序也不对,那股东们就可以依法去告状,请求撤销或者宣布决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