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遇到医院不予开具转院证明的情况,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选择向当地卫生局进行相关投诉,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针对医疗纠纷产生,当您获取原始病历等相关信息之后,便可以进行初步的研究分析。如有需要的话,还可以(以尽量避免法律风险为前提)向医疗领域或法律行业的专家进行咨询,进一步明确是否存在医疗事故及医方是否存在过错责任等问题。
当您认为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出现了医疗纠纷时,请不要担心,我们为您制定了以下三种解决途径供您参考: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医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根据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对于医疗事故所引发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均有权自主选择以协商方式解决。
然而,在此过程中,我们提醒您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谨慎签署任何协议。
其次,若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您可以考虑提交给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处理。
最后,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下,具备人身损害性质的医疗事故案件,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意愿且一方当事人工后悔诉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理的,应当尊重当事人提出追诉的权利;但是,上述条件成立的前提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当其人订立协议的行为符合无效或可撤销情形的,那么人民法院将依法认定该和解协议效力。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