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明文规定,针对强奸罪这一罪行,其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可概括为以下几点:首先,若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性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对于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情况,无论是否出于自愿,均视为强奸罪,并依法予以从重惩处;再者,如果行为人实施强奸妇女、奸淫幼女行为,情节恶劣,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此外,如果行为人多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最后,如果行为人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标准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所产生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