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转账记录可以被视为一种有效的证据形式。
然而,仅凭单一的转账记录难以构成强大有力的证明。这种记录只可作为补充材料,而无法直接作为法庭上具有决定性作用的证据来使用。
此外,判决机关在审核验证该类证据时所依据的标准以及最终是否接受此类证据,这些都取决于转账记录中的具体内容和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