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在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后,是具备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资格的。然而,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人员,将不被允许成为公司的监事成员:首先,倘若其自身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受到限制,无法行使相应职责;其次,若曾因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罪行而被判刑,且刑期已满五年,或者因为犯罪行为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同样也是执行期满五年后才可考虑担任此职;再次,如果曾经担任过破产清算中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职务,并且对于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那么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毕之日起,必须等待至少三年时间才能重新担任监事职位;此外,如果曾担任过因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且对此负有个人责任,那么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也需要等待至少三年时间才能重新担任监事职位;最后,如果个人所背负的债务数额较大,且尚未偿还完毕,也不能担任公司监事。反之,如果老年人并不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则他们是完全有资格担任公司监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