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股份有限公司在融资方面的选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手段:首先是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流程即是首先由发行主体提出申请,经过国务院授权直属部门审核批准以后,才可以对外发布公司债券的募集方法通知。
其次是增发股票,股票类型亦繁多多样,根据不同分类标准可划分为如: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普通股票以及优先股票、含实际面值股票与不含实际面值股票,以及单一股票和复数股票等等。接下来,对于采用募集设立方式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其发起人需认购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低于公司总份额的35%;
然而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做出了另行规定,均需要按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发起人为公众公开发行的首次公开募集股份,必须进行预先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同时制定认股书供各界投资者参考。
最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除了发起设立这种方式之外,还可以采用募集设立的形式:
第一种发起设立方式是由发起人独自认购公司所需发行的全部股份来构建全新的公司架构;
第二种则称为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计划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剩余的股份则需要面向公众或特定对象公开发行来完成股份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