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旱地带,土地的分类基于其使用方式,分为用于耕种的旱地以及用于农田种植的旱地两大类,无论哪种类型的土地,其征收的补偿金额均定为每亩地补给5.3万元人民币。而在水田方面,则分为用于耕地的水田和用于农业生产的水田两种类型,对于前者来说,每个单位面积的补偿金为9万元;
至于后者,每亩地的补偿金则设定为9.9万元。
另外,如果涉及到林地以及农用地的征收,那么每亩地的补偿金额将达到13.8万元人民币。若涉及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其中包含的各种类型如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区域、通常意义上的道路等,每个单位面积都可以获得13.6万元人民币的补偿款。
最后,我们看到,被列入征用范围内的农村未利用地区域,即那些所谓的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以及荒沟等地方,它们每单位面积能得到的补偿金只有2.1万元人民币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