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您所参加的社区戒毒三年期已经期满之际,阁下应自主联络曾指导您签订社区戒毒协议的警察同志,或者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申请,请求予以撤销社区戒毒的措施。此举由派出所负责启动并提交相关资料以进行正式的审批过程,逐步撤销对阁下的监管环节,而最后由国家禁毒委员会予以批准确认。
具体来说,相关手续需要经历3至6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当变为蓝码关注级别的状态时意味着您将成功取消社区戒毒计划。自此次取消行动成功实施以后,在特定场景下展示您的身份证明文件时,当地公安机关将不再对您进行检查。
在参加社区戒毒满三年后,您有权提出取消动态管理的申请。以下是办理该事项所需遵循的具体流程:
首先,在执行强制戒毒之后,您应当前往您户口所在地或现在所居住地点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进行报备,接受定期及不定期的尿液检测。三年过后,您便可以申请撤消动态监控。
其次,如果您在最近一次被捕释放以来的三年内得以得到派出所严格监控下的定期检测记录,且并无显示您有复吸行为的话,您可以向您户口所在地或当前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文件,然后再申请撤销动态管理。
再次,经过公安机关的认真审核后,若满足上述要求的,即会为您取消动态管理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