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警方仅依据转账记录尚未足以定罪。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定罪务必具备充足的证据来确凿证明犯罪行为确实发生,单一的转账记录尚不足以构成完整且充分的证据链条来证实犯罪行为的存在。从更加深入严谨的角度来看,所谓“定罪”需要满足下列条件的证据方可用于司法审判:
(1)所有有关定罪量刑的事实皆需得到充分的证据予以印证;
(2)认定案件所依照的证据均需经历法定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并被核实无误;
(3)在理清全案所有证据之后,对于所确认的事实应已经排除了任何合理怀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