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业主因不当行为导致电梯故障及维修费用应全额由业主自行负担。然而需注意的是,物业管理费用以及物业提供的服务范畴仅限于维护小区公共区域内的安全性、整洁度,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而电梯作为全体业主共有的财物,其损坏自然应当由实际受益者即那些日常频繁使用电梯的业户出资进行修复。在此基础上,倘若物业保安人员对维护小区安全稳定,维持良好秩序的职责履行存在疏忽,或者未能尽到24小时无缝监控的义务,致使电梯遭受人为破坏,那便可视为物业公司在管理层面上的过失,理应对此负有一定程度的连带责任。因此,物业公司也应当对此类情况予以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