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当人去世之后,如果他没有留下遗嘱指定谁来接替他的财产,那这个时候就需要打官司来处理了。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来说,就是从被继承人离世的那一刻开始,如果还没能确定出谁是继承人或者谁来管理他的财产,那这个时候就叫做“诉讼时效中止”。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个时候,继承人或者财产管理者还没能确定出来的话,那他们想要争取自己的权益就会遇到困难,这样一来,诉讼时效也就会暂时停止计算了。
举个例子,比如说有个人欠了别人钱,然后突然死掉了,那这时候他的家人或者财产管理者就要赶紧站出来,看看该怎么处理这些债务。如果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半年里,他们还是不能确定出到底由谁来承担这些债务,那根据上面说的那个法律条款,诉讼时效就会暂时停下来。但是,只要他们在最后半年里把继承人或者财产管理者给找到了,那诉讼时效就会从找到的那一天重新开始算起,再过半年才会结束。所以说虽然人死了,但并不会直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只有在继承人或者财产管理者还没确定的情况下,诉讼时效才会暂时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