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在并非紧急情形之下擅自驶入高速公路之应急车道或将车辆停放在应急车道之上者,属于违反规定的非法占据应急车道行为,应当依法受到处罚,包括给予警告或者罚款金额为20元至200元之间的处罚,并且驾驶员的驾照将会被扣除6分。高速公路上的应急车道,因其特殊性质,仅供诸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定任务需要的车辆执行任务时通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