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视为高利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所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民间借贷的利率可在合法范围内适当上调于银行利率,但最咼上限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型贷款利率的四倍。”对于超出现行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部分,根据相关法理以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无法列入受法律保护范畴。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和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的精神,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高利贷不仅不受当地法律法规保护,更应得到严厉的打击与制裁,这充分表明了高利贷行为在法律层面上属违法之举。虽然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中并无针对高利贷的单独罪名设定,然而,在涉及高利贷业务活动中,如果发生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巨大等情况时,违法行为人将很可能面临涉及非法经营罪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