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四十五条明文规定,对未经允许非法进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构成本法所定义的犯罪。若私自闯入他人住所以及实施了打砸物品的行为,恰好符合该条款中所明确指出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特质,那么将很可能被视为非法侵入住宅罪行。在做出具体裁决时,审判机关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例如行为人的真实意图、采取的手段方式、行为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以作为加重或减轻处罚的情节等等。若私闯进他人住所的行为带有明显的恶意破坏财物性质,且情节特别严重,此类情况下可能会面临更为严格的刑事制裁。
然而,具体应承担哪些刑事责任,需由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证据予以判定。
此外,倘若行为人主动投案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等符合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条件的情况出现,这也可能对最终的判决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