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法规,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被界定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若在驾驶过程中所检测到的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每百毫升130毫克的标准,则通常会被判定为“醉酒驾驶”。根据此项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醉酒驾驶的驾驶员将会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具体的裁决结果将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醉酒程度的轻重、驾驶行为的具体状况以及是否导致交通事故等不良后果的发生等等。若是醉酒驾驶的行为引发了其他类别的犯罪,便应按照情节较为严重的那一方进行定罪处罚。因此,针对血液中酒精浓度为每百毫升130毫克的醉酒驾驶人员,相关司法机关可能会依法判处拘役刑罚并附加罚金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