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担任他人三十万元借款的担保人,有可能对您个人的贷款申请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作为担保人,当被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您需承担起还款义务。这无疑会加大您潜在的债务风险,因为在银行或者其他贷款机构评估您的信用状况以及还款能力时,他们会充分考虑到这一担保因素。若被担保人能够按期足额还款,那么这种影响通常较为有限。
然而,倘若被担保人发生违约行为,您就有可能需要代替其偿还债务,这无疑会使您的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从而对您自身的贷款申请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