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单位并不符合侵入罪的主体资格。侵入罪的主体应为普遍主体,即凡年满16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能构成此罪名。侵入罪,顾名思义,乃是以非法拥有为愿望,通过将应由自己保管的他人物品、失落在某处的物品或深埋在地下的物品私自占为已有的行为。该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个人,而单位并没有进行侵入行为的主观意愿与实际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