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经过破产重整之后,原本属于债权人的权利与责任将主要由重生的企业进行承受及履行。在此期间,债权人的各项权益或许要接受一些必要的调整和限制,然而总的来说,他们所享有的主要权力还应包括依法提出债权申报、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以及监督整个重整过程等事项。
至于责任方面,可能就需要债权人积极的配合整体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如准确无误地提供相关债权信息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