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仅仅凭借转账记录难以直接判定构成诈骗罪行。关于诈骗犯罪的确立,这需要我们结合多元的因素来进行多角度的分析考量,这些要素不仅涉及到被告人是否真切存在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还涵盖了其在实施行为过程中是否运用了欺诈手段使得受害者对事实真相产生误解进而导致财产权益的损失等诸多方面。尽管转账记录在整个案件的证据链条中占据重要地位,但我们不能仅仅依据这一单一的证据就草率地做出诈骗罪名成立的判断。倘若转账行为是建立在正常的民事交易、借贷关系或其他合法基础之上,那么便无法将之归类于诈骗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