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针对未予批准逮捕而仍需进一步侦查且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其起诉的时限并无特定的固定期限规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取保候审事宜的最长执行期限为12个月。在此期间内,负责侦办案情的司法机构将会持续搜集相关证据,若证据确凿充分,则会将案件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关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设定为1个月,但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依法申请延长15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