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对于制造、贩卖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其相应的处罚措施主要是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他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来加以规定和实施。这些假冒伪劣商品的产生及广泛流通,不仅极大地损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对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也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破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