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被拘留人员的通话时段,这将取决于拘留类型(例如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及所在地区的具体执法规则的差异性。通常而言,在实施行政拘留过程中,只要获得公安部门的许可,被拘留者便可与他们的家人或朋友进行通话。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通话的次数和每次通话持续的时间都有明确的限制。相反地,当个人被施以刑事拘留时,通常会在其被拘押后的24小时之内通知其亲属,但是通话的时间安排则相对更为严谨,通常需要依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看守所的相关管理规定,在不妨碍案件调查工作的前提下,经由审批程序后方可获准进行通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