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前协议的内容构成上,翔实具体的时间节点、详细明确的定立地点、具备特定条件的当事人以及关于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等事项都应当被涵盖在内。
其中,最为关键的条款莫过于财产归属的约定。一份全面详尽且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形式要件齐备的婚前协议,便具有了法律效力。婚前协议,即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双方为了确保婚姻生活的稳定与和谐,而在婚后生效并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其主要宗旨在于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约定,从而避免在未来可能出现的离婚或一方离世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纷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有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约定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可选择将其全部归各自所有、共同拥有,亦或是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拥有。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则当夫或妻一方对外负债时,若相对人已知晓此约定,则应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予以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