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诉求无法做出立案决定时,其相应的处理措施为:当事人若对不立案的裁决持有异议,有权提出上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人民法院切实维护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所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申请,法院必须予以受理。对于符合起诉条件者,法院应该在第七日内完成立案程序,并向当事人发出通知;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也需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裁定文书,驳回申请;对于裁定结果表示反对的原告,有权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