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契约欺诈犯罪乃指怀着非合法占有的动机,在签署和履行契约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此种手法所取得的财产金额达到法定的特定规模。
至于对退休人员涉及契约欺诈犯罪的案件立案标准,与普通个体之间并无实质性区别。倘若个人以非法占有为业,通过欺骗手段窃取公有或私人财产,其所得财产价值处于5,000元至20,000元之间的,应当予以立案审查起诉。在确定退休人员是否已涉嫌构成契约欺诈犯罪这一问题上,还需全面地权衡分析他们采取的行为方式、揣测的主观意图、产生的最终结果等诸多复杂因素。譬如说,他们是否有故意编造虚假情况、隐匿真实情况的行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却蓄意不履行契约义务,以及他们从被骗者处获取的财产金额的大小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