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自每年的九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五日止,作为城乡居民,您可享有集中办理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及缴纳相关费用的机会。请注意,本次所缴费用将用于支付次年度的医疗保障费用。具体而言,在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每位居民需缴纳人民币180元;而在市级行政区划内,每位居民则需缴纳人民币240元。对于首次参与此项保障计划的居民朋友们,只需携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或居住证明)等相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如所属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办理即可完成参保手续。
同时需要提醒您的是,若同一户口簿下符合参保资格的城乡居民,可选择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整体参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