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雇主,他们无需为雇员在下班回家途中驾驶车辆撞伤他人的事故负有任何形式的责任。这是因为在相关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雇主需要为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造成他人伤害的事件承担责任。因此,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应由行为人自行承担赔偿义务和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该员工在下班途中遭遇了交通意外,且并非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或者无责方,那么这种情况就会被认定为工伤。在此种情形下,雇主需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工伤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