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可以先与您的丈夫协议离婚,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您可以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促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与孩子的年龄和意愿、父母双方经济能力、教育背景、与子女感情等有关。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您需要帮助,欢迎电询我们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