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专利未依法缴纳相关年度费用,将面临着可能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为无效的严重后果。针对此问题,专利权人如未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之要求及时缴纳所需的年费,且在相应的补缴期内仍然未予足额缴纳,则该专利权将会在到期之前被立即终止。若专利权人未能依照既定时间准时支付其应纳之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度的年费),或所缴纳的金额低于法定标准,则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规定期限内进行补缴。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