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合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中途退股事宜所涉及到的财务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当合伙人决定退出公司时,其他股东应根据当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情况来计算出应该退还给该退股人的财产份额。
其次,对于如何具体退还退股人在合伙企业中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这需要由合伙协议事先做出明确规定,或者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商议并作出决定。
最后,如果在退股时还有尚未解决的合伙企业事务,那么这些事务将在得到妥善处理之后再进行最终的财务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