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深入了解相关组织或人员的情况。具体而言,便是通过调研访问等形式向了解本事件详细经过的相关组织或个人咨询信息,并请求他们就此事件的关键环节做出详尽陈述,以此来确保我们能够准确掌握案件的真实情况,从而为行政复议决策提供坚实可靠的事实依据。
2.倾听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第三方的观点。这种方式旨在确保复议机构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能保持公平公正,避免主观臆断和偏颇。对于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第三方的观点,复议机构应予以详细记录,将其视为判断事实真相、起草决定的重要参考资料和依据。
3.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这是近年来部分行政复议机构积极尝试的一种高效的听取各方意见的审理方式,即邀请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第三方共同参与到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证据进行公开质证,当事人之间展开激烈辩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有助于申请人更深入地理解行政复议审查的内容和流程,提升对行政复议制度的信任感;
同时也有利于复议机构更为客观、全面地揭示案件事实,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
此外,还可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