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犯下敲诈勒索罪行的被告人来说,他们有机会通过在狱中的主动反思和改正自身过错,或者是积极表现以获得立功奖励等方式,努力争取到减刑的优惠待遇。这方面的法律依据来自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所谓“减刑”,是指那些已经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备了特定的减刑情节之后,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构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原判刑罚进行适当减轻的一种刑事司法程序。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那么他们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减刑。比如:成功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拥有创新性的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或者是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等英勇事迹。
然而,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即使经过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也不得低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