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机动车辆进行定制化改装与装备升级的过程中,倘若保险事故的诱因并不是由车辆所配备的定制化配件或者升级设施引发的,那么保险公司就没有理由拒绝给予相应赔偿。通常情况下,机动车的使用者或者所有者在进行相关设备的添加和改装之后,必须尽到向保险公司告知的义务。在保险公司的车损险条款里,往往会明确规定这样的内容:“在保险期限之内,被保险机动车若进行了任何形式的改装、加装设备,都需要向保险人进行报告。”这便是学术界普遍认可的改装、加装设备的通知义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改装车辆并不一定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一般而言,如果改装车辆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那么它们将被视为车险的免责事项,保险公司将不会对此类事故进行赔偿:
首先,如果车辆在进行改装的过程中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其次,如果车辆在经过改装、加装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等操作后,被保险人未能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且由于这些行为使得被保险机动车的风险程度显著提高,那么保险公司也将不予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