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申请书应当明确注明发明或实用新型之名称,包括发明人之个人信息及其申请时所使用的姓名与名称、详细联系地址等基本要素。
同时,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资料供审查机构参考。
(2)专利说明书需要对发明或实用新型进行清晰且全面的描述,确保所属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士能充分理解并实现其功能;如有必要,应附上相应的图表以辅助说明。
此外,摘要部分应简明扼要地概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核心技术特点。
(3)专利权要求书应以说明书为基础,明确而简洁地规定专利保护的具体范围,以便于后续的法律程序及侵权判定。
(4)对于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必须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详细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若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则需提交合理的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