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16年刑事案件处理经验的资深律师为您解答。我们团队承办过组织卖淫案件数十起,积累了较多辩护经验。根据组织卖淫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组织卖淫的本质特征是行为人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呢?费用收取是怎么定的?上周是怎么安排的?有没有考勤、奖惩、请销假等管理制度?如果你是一个大老板,开了一家店,招了七八个技师,搞黄色的东西,动不动还开个会强调一下纪律、着装、服务流程,把前台技师、保安拉不起条的职责安排得妥妥当当的,甚至还选个领班搞培训,那能不是组织卖淫吗?,找到叶斌律师后,点我头像,一对一咨询,完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