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着被认定为“帮信罪”的案件最终被检察院撤销诉讼的可能性。这主要是因为,检察机关在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并进行了全面评估后,认为行为人在行为过程中并无明确的合作或意图协助他人进行犯罪活动的主观心态。
2、“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服务的行为。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检察机关可能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些条件包括:
(1)行为人在客观上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然而在主观上并未有意愿去帮助他人进行犯罪活动;
(2)行为人所涉及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已经承认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相应的惩罚,同时还具备自首情节;
(3)行为人所涉及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属于初次犯罪或者偶然犯罪,案发之后能够主动地将违法所得上缴,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涉案金额不足以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检察院也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构成“帮信罪”,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帮助对象的数量、支付结算金额以及非法获利等。例如,若支付结算金额尚未达到20万元人民币,那么该行为人可能并不构成犯罪。同样,若非法获利尚未达到1万元人民币,那么该行为人也可能不会面临刑事起诉。尽管行为人实施了“帮信罪”,但若其非法获利极低,甚至不足1万元人民币,同时其他构成犯罪的标准也未能满足,那么该行为人仍有可能不被认定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