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对男性实施的强奸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定其为强制猥亵罪。
根据该法条,行为人使用暴力、威胁或其它手段,强行对他人进行猥亵行为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行为人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时采用了多人参与或在公共场合公开进行等恶劣方式,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关于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性自主权利;
其次,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制侮辱、猥亵他人;
再次,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最后,从主观上来看,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心态,即明知自己的侮辱、猥亵行为会对受害者的性情感造成伤害,以及可能危及他人的性自主权利,但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