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如需支付相关费用,则通常情况下,原告需预先支付。最终,法院将根据判决的结论来决定诉讼费用的归属,即败诉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然而,在下述五种特殊情况下,被告无需全额承担诉讼费用:
1.当当事人中的某一方仅获得部分胜诉或部分败诉时,双方当事人需按照各自所负责任的比例来共同负担诉讼费用。
2.对于经过调解后达成协议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并确定诉讼费用的负担方式。
3.若案件以撤诉结案,则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但法院会对其进行减半收费处理。
4.对于驳回起诉的案件,同样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
5.申请执行所需的费用以及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支出,均由被申请人负责承担。
6.若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达成了补充协议,约定共同分担诉讼费用,则应按照该协议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