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有关诉讼费用缴纳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及债务纠纷方面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诉讼费用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来承担,当然,如需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代理,则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用应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但如果胜诉的一方当事人主动提出愿意承担这部分费用,则会排除在外。
此外,在诉讼案件中,律师费通常由聘请律师的一方当事人负责支付。
然而,在民商事案件中,若某一方当事人在成为被告后,成功地聘请了律师为其辩护并最终战胜原告,那么该方当事人有权向原告索要这笔律师费(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有义务偿还另一方当事人因案件审理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因此,在处理债务纠纷时,我们可以在起诉状中明确提出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