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受灾地区洪水猛烈导致机动车不幸被冲走情形下,已购得车辆损失险的车主可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在发生保险事故之后,预约保险人申请经济补偿或支付保险金额之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均需依照保险合同条款提供充分证据及资料,以确认保险事故之性质、起因以及损失程度等关键要素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