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者,则应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在此基础上,恶意透支的金额,特指在上述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仍拒绝或未能按时归还的款项总额,其中并不包含复利、滞纳金以及手续费等由发卡银行收取的相关费用。对于恶意透支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若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前,持卡人已经全额偿还了所有透支款项和利息,那么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情节较轻者甚至有可能获得免于处罚的机会。
此外,若恶意透支的金额较大,但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前,持卡人已经全额偿还了所有透支款项和利息,并且情节显著轻微,那么也有可能依法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