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协议离婚流程:
1.若夫妻双方能达成一致,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则须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协议中应明确体现双方自愿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婚姻登记机关需位于其中一方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
2.在确认双方确为自愿离婚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已作妥善处理的情况下,若仍存在不适宜离婚的情形,例如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办理。符合离婚条件者,需等待30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内,任意一方如不愿离婚,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3.经过规定的期限之后,双方需在到期之日起的第30日内亲自至婚姻登记机关提交领取离婚证的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关于诉讼离婚流程:1.首先,原告需携带相关证据资料,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在经过立案大厅的严格审查后,若符合立案条件,即准许立案,随后由立案庭发放立案通知书,请凭该通知书缴纳诉讼费用。至此,法院正式开始处理案件。2.待法院的立案庭收到案件后,会将案件转交民事审判庭进行审理。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案件会经过民事审判庭的初步调查核实再进行。3.民事审判庭接到案件后,会给原被告双方发送传票,通知开庭的具体时间。
4.在确定庭审日期后,当事人双方需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法庭现场,法院在了解庭前事实基础上进行调解(这是法定步骤)。
5.最后环节,整个审理过程将进入公开庭审阶段,并依法作出是否准许离婚或者驳回离婚请求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