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针对应收账款所提起的法律诉讼案件的有效期设定为三年。这个时效期限从权益所有者明确知晓或应当能够察觉到自身i权益遭受侵害,及对应的义务债务人获取相应信息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倘若欠款长期未得到偿还,自权益受害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时间范围内,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过期保护。但若是遇到特殊状况,人民法院也可依据权益所有者的专项申请而做出延迟的决定。假如逾期已经超过了诉讼实效的限定,当事人之间未能就此达成协议,那么作为债权人的一方可以选择采取向对方发送关于催缴到期款项的通知书的方式跟进。当债务人在这一通知书上留下其签字或者盖章的痕迹时,应该被视为对于原本债务的重新确认。这时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会继续获得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