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即使属于初次接触或者偶尔触及此类犯罪的情况,均存在被判处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然而,在对其量刑裁决的过程中,依法会充分考虑到被告人的初犯、偶犯情节,以及具体的犯罪事实、所造成的危害结果、有无立功表现等等多种复杂因素。总的来看,对于那些初次接触或偶尔从事此类行为的人,如能证明他们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则或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甚至可能只需要承担罚金作为惩罚。
值得强调的是,法律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量刑裁决,并不仅限于初犯和偶犯这一个维度,还将全面系统地分析案件的诸多相关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