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山东省范围内,对于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的判定标准与全国其他各省市自治区保持一致,其合法性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明确规定:故意非法占有公私财产且情节恶劣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附加给予相应罚金;如敲诈勒索金额重大或情节更加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对于那些敲诈勒索金额特别巨大或情节极其严重者,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关于具体的数额标准,山东省将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执行,例如,数额较大通常是指涉案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而数额巨大则是指涉案金额在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