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来讲,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案件自开庭之日起,裁判文书(即判决书)或许由于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及相关法院的审判工作效率等等原因而有所差异。通常,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将确保在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法定自然月以内进行审结;
至于那些需要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应在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法定自然月之内完成审结。如遇特殊情形需延长审理期限的,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至六个法定自然月;若仍需延长,则应上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批。
然而,针对每一具体案件而言,实际下达裁判文书的时间可能会出现提前或者延迟的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