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屋贷款的支付款项是否属于婚后共有财产的问题,若确定该款项为婚后支付所产生,则它将被视为婚后的共同财产,您可根据法律规定平分并收回属于您的那部分权益。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双方获得的以下资产,均被定义为共同财产,并由夫妻共有的范畴所涵盖:
(1)薪资、奖金及劳务报酬收入;
(2)通过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获取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衍生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资产,但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被认定为共同拥有的资产。对于以上共同财产,夫妻对其享有同等的支配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